火车票中“上行”和“下行”的区分主要依据以下规则:
一、以北京为中心的划分标准
驶向北京方向为上行 所有以北京为起点的线路(如京广线、京沪线等)均以驶向北京方向为上行方向。
驶离北京方向为下行
与上述方向相反的线路(如上海到北京方向)为下行方向。
二、不接北京的线路划分标准
以铁路干线为中心
- 靠近主要铁路干线(如陇海线、京沪线)方向为上行,远离干线方向为下行。
- 例如:
- 从兰州到连云港的陇海线,连云港方向为上行,兰州方向为下行。
- 从乌鲁木齐到塔城的线路,乌鲁木齐方向为下行,塔城方向为上行。
以枢纽站为基准
部分线路的上下行方向由铁路局在枢纽站规定,需以车站公告为准。
三、车次编号规则
上行列车: 车次为双数(偶数)。 下行列车
四、线路变化情况
当列车在运行中经过线路交会站时,若行驶方向发生变化,车次会随之调整。例如福州至昆明南的G1698次列车在上饶站变更为G1695次,车次变化即反映了行驶方向的改变。
五、其他注意事项
方向判断辅助:若无法直接判断,可参考铁路里程标牌:里程递减方向为下行,递增方向为上行。
特殊区间:部分区间可能使用直通车次,车次方向可能与常规方向不符。
以上规则适用于我国铁路网络,特殊线路或跨境线路可能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