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部门规定,丢失火车票后可通过以下步骤补办:
一、补办新票流程
时间限制 需在车票票面发站停止售票前20分钟办理挂失补手续。
所需材料
- 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 原车票乘车日期、购票地、车次、发到站信息。
办理地点
车站售票窗口(如北站房、南站房等指定窗口)。
办理费用
加收2元手续费,新车票票价与原票一致。
新车票特征
票面加注“挂失补”字样,与原票具有同等效力。
二、特殊情况处理
列车上丢失
- 上车后立即向列车长声明丢失,列车会开具《乘客客运记录安全书》;
- 下车后凭《乘客客运记录安全书》和新车票,在24小时内办理退票。
无法判明丢失站
从最近后方营业站起补票,若补票后找到原票,需立即向列车长声明并更换车票。
电子客票丢失
通过铁路12306等渠道查询电子客票,电子记录与纸质车票具有同等效力。
三、注意事项
报销凭证: 乘车后丢失车票需在31天内提供乘车记录或报销凭证; 改签限制
列车声明:上车后必须主动告知列车工作人员,否则可能影响退票流程。
通过以上步骤,可有效补办丢失的火车票并避免额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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