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票在乘车过程中丢失,需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列车上丢失车票的处理方式
主动声明并核验 通过列车长或车厢列车员声明丢失,并提供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及购票地车站名称,由列车长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收取手续费
补票时需支付2元手续费,新票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
核验与退票
- 到站前需主动向出站口工作人员声明,配合核验后凭客运记录、补票车票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票手续。
- 若在列车上补票但未找到原票,需到站后按上述流程办理退票。
二、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 动车组列车需在发车前20分钟办理挂失补票。
- 普速列车无明确时间限制,但建议尽早办理。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列车未查询到购票信息,需先补票,到站后按流程退票。
- 重新购票后,新车票的乘车区间、票价与原票一致。
费用退还
- 退票时仅收取补票手续费2元,原手续费不予退还。
三、建议
提前准备: 乘车前将车票、身份证等证件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主动沟通
新疆等特殊地区:自2025年1月1日起,出站前丢失车票可办理挂失补票,二次购票可退票款。
若未按规定办理,可能需补收全程车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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