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车票丢失后的处理方式,根据丢失时间不同,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发车前丢失车票
挂失补办 在发车前20分钟至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手续,需提供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及购票地车站名称。
- 重新购买新车票,票面加注“挂失补”字样;
- 列车长开具客运记录,作为退票凭证。
直接退票
若时间充裕,可直接到车站退票窗口办理退票,但需收取2元手续费。
二、列车上丢失车票
主动声明补票
- 普通列车: 向本车厢列车员声明丢失车票; - 动车组列车
- 提供购票身份证件原件,列车长审核后开具客运记录,作为后续退票依据。
特殊情况处理
若无法立即补票,需配合列车长完成以下流程:
- 列车长开具客运记录,标注“车票丢失”;
- 到站后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票,收取2元手续费。
三、注意事项
出站时声明:
无论何种情况,出站时均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丢失车票,避免影响后续行程。
时间限制:
到站后需在24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超时可能影响征信记录。
证件要求:
使用身份证购票的旅客,补票时需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建议优先使用12306等官方渠道办理挂失补票,避免耽误行程。若在列车上丢失车票,及时配合列车工作人员处理,以减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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