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与电动车相撞的赔付问题,需根据事故责任、保险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具体赔付规则如下:
一、交强险的赔付规则
有责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含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含急救费、住院费等)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仅限非机动车)
无责赔偿限额
- 仅财产损失:100元
二、商业险的赔付规则
第三者责任险
-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商业险赔付,具体比例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通常为10%-100%)
其他险种
- 车损险:赔偿机动车自身损失
- 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车上人员伤亡
- 驾驶员座位险:仅限驾驶员本人伤亡
三、不足部分的赔偿原则
机动车无责
- 仅承担交强险限额的10%
- 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的10%,由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赔偿
双方都有过错
- 根据过错比例分担责任,通常电动车承担主要责任(60%-70%),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30%-40%)
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碰撞
- 机动车无责或次要责任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赔偿项目
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人身伤亡: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财产损失
五、处理流程建议
事故认定:
由交警部门根据责任划分出具事故认定书
保险理赔:
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材料,申请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付
协商或诉讼:
双方协商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或交警清算,或通过诉讼解决
六、注意事项
电动车损失超过2,000元需通过交警评估确定
电动车若投保了车损险,可自行联系保险公司索赔
事故后应及时联系交警并保留证据,避免自行处理引发纠纷
以上规则综合了《民法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交强险条款,具体赔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