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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分辨轻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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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根据《机动车辆分类标准GB/T 15089-1994》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分类依据为车辆总质量、座位数及用途:

一、M1类(乘用车)

定义:最大总质量≤3.5吨,设计乘员≤9人(含驾驶员)的载客车辆。

特点:通常为轿车、SUV等,具有体积小、重量轻、使用灵活等特点,适合城市道路行驶。

排量标准:部分国家规定排量≤2.0升。

二、M2类(轻型货车)

定义:最大总质量≤3.5吨,设计乘员≤9人,最大载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常见车型:轻型货车(如微型货车、轻型客车底盘改装车)。

用途:主要用于城市货物运输,部分车型可载客。

三、N1类(轻型客车)

定义:最大总质量≤3.5吨,设计乘员≤9人,最大载质量≤3500kg的载客车辆。

特点:与M1类相似,但侧重载客能力,部分车型可兼用货车功能。

补充说明

分类标准差异:

不同地区对排量、尺寸等指标有不同要求。例如欧盟标准更注重环保,美国则无明确排量限制。

历史分类:

早期中国标准中,轻型客车指车长3.5米以下的载客汽车,但自2005年起已调整为不超过9座。

轻型汽车范围:

包括大部分乘用车、微型货车、轻型客车及轻型越野车等。

以上分类综合了车辆质量、座位数及功能特点,既考虑了国内标准,也兼顾了国际通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