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处罚依据与标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至依法投保后,并处以最低责任限额应缴保险费的 2倍罚款
。
罚款金额
罚款为交强险最低责任限额(通常为1.8万元)的2倍,例如未投保时车辆价值10万元,最低责任限额为1.8万元,则罚款为3.6万元。
其他附加处罚
- 车辆扣留: 从查扣之日起至投保并缴纳罚款后退还; - 驾驶证扣分
二、处理流程
交警查扣车辆 交警通过查扣车辆获取车辆登记信息及未投保证据,通知车主限期投保。
补缴要求
车主需在15个工作日内投保交强险并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的,车辆将依法拍卖或强制报废。
三、特殊情况说明
商业险未投保: 仅交强险未投保时,车辆可以上路,但发生交通事故需自行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交强险过期
四、建议
若车辆未投保,建议尽快补缴交强险,避免因逾期产生滞纳金或车辆被拍卖。若经济困难,可联系保险公司协商分期或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救助。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