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的三检制度是指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分为出车前的检查、行驶中的检查和收车后的检查三个阶段,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出车前的检查
三查:检查车辆的水(冷却液)、机油、电(蓄电池)的情况。
六检:检查灯光、喇叭、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轮胎气压等。
记录:司机需按照三检表内容逐项检查并记录结果,确保无问题后标明符合,有问题及时通报综合部。
行驶中的检查
检查项目:水温、油温、各种仪表运行情况及轮胎气压是否有异常;制动器有无拖滞发热现象和各连接部位的牢固性。
检查频率:行车中应随时检查,特别是两小时检查一次有无漏水、油、气、电和螺丝松动情况。
收车后的检查
全面检查:上检车台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一般故障和隐患进行排除。
清洁:做好车辆卫生整洁的清理工作。
记录:司机需如实填写检查表,记录保存时间为12个月。
此外,汽车维修的三检制度还包括:
过程检验: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竣工检验:车辆维修作业完成后,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竣工检验,并现场记录检查结果。各项参数需符合国家或行业及地方标准。
进厂查验:维修车辆进站后,服务顾问根据车辆技术档案的记录材料以及车主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确定所需检测项目,并进行故障诊断,确定维修项目及附加作业项目。
通过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建议司机和相关维修人员认真对待并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以保障车辆的安全和良好的运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