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整治督导工作需要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结合不同场景和层级采取针对性措施。以下是综合多个案例的实践路径:
一、明确督导目标与标准
对标测评体系:
严格参照创建文明城市、美丽乡村等测评标准,制定详细检查清单,涵盖垃圾清理、公共设施维护、村容村貌等具体指标。
突出重点领域:
聚焦农村人居环境、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等易脏乱差区域,以及影响民生的重点问题。
二、完善组织与责任机制
成立专业督导组:
由政府相关部门(如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组成,明确分工,形成联合督导机制。
压实责任主体:
实行“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对重点区域、重点村社定人、定岗、定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督导方法与流程
现场检查与评估:
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一线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对照标准拍照取证。
问题清单与销号管理:
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发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长效机制建设:
推动建立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格局。
四、提升督导效能
信息化支撑:
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时监测环境质量,提高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
宣传与动员:
通过政策宣传、典型示范等方式,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环境整治氛围。
定期通报与考核:
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
五、保障措施
人员培训:
加强环保督察人员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政策法规水平。
装备保障:
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交通工具,确保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组织领导:
建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实。
通过以上措施,环境整治督导工作既能解决短期乱象,又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